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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樂人物系列之二
楊 時
楊時(1053~1135年
),字行可,犯友人父諱,改中立,號龜山,將樂人。其高祖楊榮,字子江,唐末進士,被授鏞州司戶,遷將樂縣城北郊龜山之麓龍池團杉田建宅落戶。父楊埴,字永謀,為人質直信義,淡于名利。楊時聰穎好學,
4歲學詩書,8歲善詩文,人稱神童;15歲潛心經史,曾游學邵武。他幼年喪母,后孝敬繼母如生母一般。
20歲時,他在含云寺講學、著書。宋熙寧九年(1076年),楊中進士。
元豐四年(1081年),楊時往穎昌拜程顥為師,學業優異,成為程門四大弟子之一。楊回歸時,程目送他去,感慨地說:
“吾道南矣!”此后,楊相繼任徐州、虔州司法和瀏陽、余杭、蕭山等縣縣令,皆有惠政。程顥去世后,楊時于元祐八年
(1093年)途經洛陽,拜程頤為師。一天午后,楊時與游酢一起去找老師請教,見程正在廳堂打瞌睡,不敢驚動,便靜靜地站在門廊下等候。這時,大雪紛飛。待程頤醒來時,門外積雪一尺多厚。
“程門立雪”傳為尊師佳話。為弄清張載《西銘》之理,楊寫信向程頤請教,程提出“理一分殊
”之說。楊從此10年杜門研究。
崇寧元年(1102年),諫議大夫張舜民舉薦楊時任荊州教授。楊不求聞達,德望日重,
“四方之士,不遠千里往從之游”。他在給上司的書信、與師友的交往和在講學中,對蔡京專權、暴政虐民時有揭露和批評。他同情百姓,認為農民群起為
“盜”的原因“非有他也,特為艱食所迫”、
“人不堪命,皆昔所未見而今見之也”。宣和六年(1124年),經張推舉,徽宗御筆召楊為秘書郎。次年三月,楊上書《與執政論時事劄子》,建言
10件大事。七月,授楊邇英殿說書。八月,授楊國子監祭酒,賜祭器、譜牒、金盆花。十二月,楊聞金軍南侵,連上兩疏,提出
“嚴為守備”、“收人心為先”等建言,但未被采納。靖康元年
(1126年)正月,金兵包圍汴京,各路勤王之師未至,戰和之議不一。楊時上書,提出立統帥、示紀律、一號令、攘夷狄、排和議等
7項主張,并直斥三路統帥童貫棄軍而歸、致使金兵得以長驅直入的誤國之罪,建議罷黜投降派張邦昌,誅殺童貫,表現非凡的見識和勇氣。欽宗授楊為右諫議大夫兼侍講。二月,負責京都防務的主戰派人物李綱被罷,激起開封軍民的極大憤慨。太學生陳東率數百人到宣德門前上書請愿。朝廷慮其鼓亂,準備鎮壓。楊時毅然挺身而出,為陳東等辯護,避免一場流血事件。此時,各路勤王兵馬相繼趕到,但欽宗一意求和,依金人條件,割讓太原、中山、河間
3鎮。楊時上書,極論3鎮不能棄,朝廷不可專守和議,宜召用種師道、劉光世問以方略。之后,又上疏乞誅擁重兵坐視太原危急而不救的姚古,但均未被采納。李綱對楊時這種崇高的愛國精神有詩贊道:
“儒林儀表,國家棟梁,風云翰墨,錦繡文章”。三月,楊上疏論王安石,認為造成宋王朝內憂外患深重之由皆王變法所致。王被追奪爵位,毀去配享之像。朝野議論嘩然。諫官馮解上疏抗論。欽宗罷楊時國子監祭酒,改任給事中,楊力辭。建炎元年
(1127年)五月,授楊時工部侍郎、龍圖閣直學士。建炎四年,楊時年事已高,上章告老,高宗準告,賜官絹
200疋、白銀300兩,以養天年。楊推辭說:“乞恩惠于八閩,山無米,地無租
”。高宗準奏,“永為優免”。楊回到將樂故里,繼續著書立說。
楊時對宋代理學發展的重要貢獻表現為:一是對“理一分殊”這個理學范疇的提出有著特別重要的作用,在闡釋
“理一分殊”與體用的關系方面有創造性發揮。二是傳播“洛學”與闡述
“二程”的哲學思想方面有不可磨滅的貢獻。他一生講學不輟,筆耕不停,弟子數千,著名的有王頻、呂本中、關治、羅從彥、張九成、肖、胡寅、胡宏、劉勉之等。二程死后,他以
“當任其責”的精神,編集《二程粹言》,校正、整理《伊川易傳》。他倡道東南,在傳播理學入閩中有倡始之功,被學者奉為
“程氏正宗”、“閩學鼻祖”。三是上承
“洛”學,對“四書”重要性的闡釋,對朱熹集先儒言論之大成來構筑自己的理學體系有深刻影響。朱熹在《四書集注》中引用
32位學者的語錄731條,其中引用楊時言論73條,僅次于引用
“二程”和尹焞的語錄。《中國名人大辭典》載:“朱熹、張式之學,其源皆出于時
”。
同其他歷史人物一樣,楊時也有其局限性。他維護君主至高無上的地位,否定王安石變法,對農民起義雖有一定同情,但仍誣為
“盜寇”,主張鎮壓。
紹興五年(1135年)四月廿四日辰時,楊時病逝,享年82歲。十月廿三日,葬于將樂水南烏石山腰。是年,誥贈左太中大夫,又贈太師太中大夫,溢
“文靖”。此后,楊時在儒學中的地位越來越高。紹興十二年,追封為吳國公。咸淳三年(1267年
),度宗降旨在將樂縣城北龜山腳擇址興建“龜山書院”,賜御筆匾額和祭田,每年春秋致祭。明洪武十三年
(1380年),太祖朱元璋敕將樂知縣重修龜山書院。成化元年(1465年
),朝廷敕延平龍山建“道南祠”,祭祀楊時,以羅從彥、李侗配享。弘治八年
(1495年),朝廷追封楊時為“將樂伯”,從祀曲阜孔廟。萬歷十二年
(1584年),朝廷敕將樂縣令撥田55畝5分供祀楊時
(后增至123畝),另有30畝作學宮春秋祭祀用。清康熙四十五年
(1706年),玄燁御筆題匾“程氏正宗”賜龜山書院。清代學者陳延統稱楊學為
“真大儒之學”、“真有用之學”。
1985年,龜山墓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列為第二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次年,省文化廳和將樂縣人民政府撥款,把龜山墓修葺一新。
黃伯固
黃伯固(生卒不詳),字德常,將樂縣人,宋紹熙中薦任建昌尉。紹熙四年
(1193年)為特奏名進士。他對經史研究較深,學識廣博且頗有主見,為人嚴義利、重然諾。嘉定二年
(1209年),被授奉議郎、瑞州上高縣知縣。在任中,他判案清明,抑強扶弱,打擊當地“奸豪
”氣焰。他整頓賦稅,改變縣衙財政虧空狀況,調任時將“積俸三千緡悉留縣庫。”紹定三年
(1230年),他任四川安撫制置副使時,在一次抗擊金兵的戰斗中,指揮有方,擊敗金軍,生擒敵酋,功升兵部侍郎。端平三年
(1236年),他調任江西安撫使,兼任江州知府并軍事參贊。他死后,被贈封少師,謚忠簡。
馮夢得
馮夢得(生卒不詳),字初心,將樂縣人。祖籍河南固始,三世祖馮遵受朝廷委派來福建任職后定居。
馮篤志嗜學,博通經史。宋嘉熙二年(1238年)中進士,歷任給事中、禮部尚書等職。他當權不徇私情,且
“敢死諫,不避斧鉞”,“時號名臣”。文天祥稱贊他
“巨才洪識,卓越大臣之表”。
馮曾上奏朝廷,請立龜山書院,賜田養士,后又親自主持龜山書院。他對理學在中國南方的傳播出力頗多。
——摘自1998年將樂縣志
(余永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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